第三天有了昨天的经验,所以今天早早就去4楼试吃早餐。感觉还好。
之后听到报告可以去前台领回我们的护照,同时买单(这几天的一些付费消费),也遇到人不友善的柜台服务员。
船上一共消费了马币42,就是前天的饮料费,但打印出来的账单却是RM342。
经过询问后,柜台不友善的服务员铿锵回答这是必须支付的费用。
原来Star Cruise有个阴阴瑟瑟的per person per night service charge RM50,
写在了Online Tickets背后满满的Terms & Conditions内其中一条。
所以3人2nights就是RM300。好阴毒,在这之前我也不晓得原来有这么一个收费。我搭Royal Carribean也没遇到这个!
(Royal Carribean我是跟大队或许已经代付了,我不晓得)总之感觉当然不爽,你支付了cruise fees就开开心心上船了。
却在下船前,被强制收取服务费service charges person person per night。这有点被坑的感觉。但肉在粘版,唯有照付。
之后去甲板上和老婆孩子跑跑跳跳,吹吹海风,拍拍照片。
因为不久后12点游轮就会回到槟城Swettenham Pier结束这短短3天2夜游了。
下船前,有服务员给我做survey。
对比我乘搭Royal Carribean的经验,和我这3天2夜对人和事的体验,我给于Star Cruise的评分皆是1 1 2 2 只有食物给于4分。
但各人看事角度不同。老婆没有royal carribean的体验,也没有遇到我所碰到不愉快经历,此趟旅程是老公全资付费带她和孩子去玩的。
所以当然是爽开开咯。儿子更不用说,这几天的咱们的亲子关系加分了。看到老婆和孩子都开心,什么都值得了。
又是那句咯:算了~
下船后,我们并没有直接回KL,主要的担心会很累,
而且难得来到北部槟城,就走走逛逛吃吃这里。
因此预订了睡一晚槟城酒店,明天才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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